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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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需与私家医生同意治疗收费,病人需自付的费用将不多于8,000港元,因定额资助为8,000港元,故私家医生不得收取多于16,000港元。当私家医生完成白内障手术后,医管局会向该私家医生直接支付8,000港元的资助额。
根据此计划的网页(http://www.ha.org.hk/ppp/csp)所列准则(医管局可不时按其绝对酌情权作出修订)而合资格获得豁免的病人(「合资格获豁免病人」),倘若参与此计划,可接洽愿意进行白内障手术而毋需此类病人支付任何自付额的私家医生,获得费用减免。
合资格获豁免病人,可选择及直接接洽「豁免收费私家眼科医生名单」上的私家眼科医生,医生会豁免病人自付额。
病人必须先登记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医健通),当病人选定了私家医生,可自行联络该医生安排手术前评估,并把邀请信上的登记号码交予医生,让其经医健通确认资助额。当资助一经确认,将不得更改。
资助到期日已印在邀请信上的标贴,病人须于资助到期日之前进行手术前评估,并于手术前评估起计3个月内完成白内障手术。
病人接受白内障手术后,有关私家医生会向病人收取8,000港元自付额,另外会向医管局直接申请8,000港元的定额资助。
所有参与计划的医生,必须为香港医务委员会眼科专科名册上注册的私家眼科医生。
参加此计划的私家眼科医生,亦需遵守为此计划所厘定的感染控制指引。
经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医管局可监察个别手术的成效、并发症等。
当病人于此计划接受治疗后,医管局会向他们进行满意程度的调查。
公务员及合资格人士参加计划,须先向私家眼科医生缴付自付额,当手术完成后,可向卫生署申请发还已向私家眼科医生所缴不超过8,000元的自付额。有关申请详情,可致电 3107 3415 或 3107 3417卫生署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