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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于2023年11月推出「慢病共治计划」,透过「一人一家庭医生」和由地区康健中心或地区康健站(地区康健中心/站)统筹的跨专业公私营协作模式,资助市民在私营医疗界别诊断和管理目标慢性疾病,包括糖尿病和高血压,其后进一步扩大服务范围至血脂检查,以更全面评估及管理包括「三高」(即高血压、高血糖和高血脂)在内的心血管疾病风险因素,做到「三高全覆盖」。计划旨在促进及早发现和治疗慢性疾病,鼓励计划参加者自我健康管理,从而帮助他们更有效管理慢性疾病,预防并发症,并减低公众对专科和医院服务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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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管理局(医管局)现于全港十八区推行「普通科门诊公私营协作计划」,为需要长期在医管局门诊覆诊的病人提供更方便及有弹性的选择,让他们可接受社区内的私营基层医疗服务,并自由选择一名已参与计划的私家医生作为家庭医生。本计划正进一步优化,加入共同医治模式,除原有的普通科门诊病人外,符合临床界定准则及计划准则的特定专科病人亦可获邀请参与本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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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基层医疗健康蓝图的发展,「慢病共治计划」会分阶段扩展服务对象,邀请目前在医院管理局(医管局)普通科门诊覆诊而情况合适的病人,以及将于2028年结束的普通科门诊公私营协作计划(门诊协作计划)参加者参与。
成功参加计划的病人会进入「慢病共治计划」的治疗阶段。病人的资助诊症次数,以及各项相关服务的安排和共付费用,与现有「慢病共治计划」参加者相同。共付费用的安排亦适用于医管局雇员、公务员及合资格人士,及其他在医管局接受服务时可享有医疗费用减免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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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管局普通科门诊病人
合资格医管局普通科门诊病人需符合政府所订定资格条件,并在医管局普通科门诊就糖尿病、高血压、血糖偏高或血脂异常接受至少12个月的治疗。
「普通科门诊公私营协作计划」病人
合资格「普通科门诊公私营协作计划」病人需符合政府所订定资格条件,并为「普通科门诊公私营协作计划」的参加者。
合资格的病人将于2025年下半年至2027年间分批收到邀请专函参加「慢病共治计划」的治疗阶段,病人无需自行申请。 「慢病共治计划」办事处会首先邀请合资格医管局普通科门诊病人,稍后邀请合资格「普通科门诊公私营协作计划」的病人参加「慢病共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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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私家医生可视乎个别病人的临床情况安排慢性疾病覆诊,例如根据卫生署基层医疗统筹处编制的《香港高血压参考概览》之建议,每六至十二个星期为高血压病人覆诊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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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科门诊公私营协作计划」预计于2028年正式结束。目前参加了「普通科门诊公私营协作计划」而临床情况合适的病人,于2025年下半年至2027年间会陆续获邀参加「慢病共治计划」。 「慢病共治计划」办事处会分批邀请病人参加,亦会预留时间予病人考虑。在过渡期间,病人在「普通科门诊公私营协作计划」下接受的服务及安排都会维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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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可于任何时候,透过相关联网公私营医疗协作办事处向医管局及其私家医生发出不少于30天的事先书面通知,终止参与本计划。而该病人可经办事处的安排下,返回医管局门诊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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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管局普通科门诊病人
计划办事处会分批以信件邀请合资格的医管局普通科门诊病人参加「慢病共治计划」。有兴趣参加的人士,请使用随附的回邮信封邮寄填妥的回条至医管局。医管局将会把他们的相关资料转交给所选的地区康健中心/站,该中心/站会联络他们到访以完成参加程序。成功登记后,他们可以直接进入「慢病共治计划」的治疗阶段。在参加者与家庭医生进行首次资助诊症后,医管局将取消他们在医管局普通科门诊就相关疾病往后的覆诊预约。
选择不参加「慢病共治计划」的病人可继续在医管局普通科门诊接受治理。
「普通科门诊公私营协作计划」的病人
计划办事处会分批以信件邀请合资格的「普通科门诊公私营协作计划」病人参加「慢病共治计划」。有兴趣参加的人士,请使用随附的回邮信封邮寄填妥的回条至医管局。医管局将会把他们的相关资料转交给所选的地区康健中心/站,该中心/站会联络他们到访以完成参加程序。成功登记后,他们可以直接进入「慢病共治计划」的治疗阶段。
成功登记「慢病共治计划」的病人将直接进入治疗阶段,并同时退出「普通科门诊公私营协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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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病人第一次到私家医生就诊起计一年(不论慢性或偶发性疾病的治理)。例如,病人在 8 月 1 日第一次诊症,直至明年 7 月 31 日的一年内,可以享有最多 10 次的资助诊症额。如病人在 12 个月期间未用尽 10 次的资助诊症额,余额不可累积,但会于明年的 8 月 1 日重新享有 10 次资助诊症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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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管局普通科门诊病人
选择不参加「慢病共治计划」的病人可继续在其现时所属的医管局普通科门诊接受治理。
「普通科门诊公私营协作计划」的病人
选择不参加「慢病共治计划」的病人可继续在「普通科门诊公私营协作计划」接受服务至计划完结。 「普通科门诊公私营协作计划」预计于2028年结束。而医管局会在「普通科门诊公私营协作计划」完结前按病人情况,分批安排他们返回医管局普通科门诊接受治疗。此外,病人亦可选择以自费方式,继续向其原有的家庭医生求诊。此安排不属于「普通科门诊公私营协作计划」的一部分,需由病人与相关家庭医生自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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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应付流感高峰期,计划将于医管局指定的固定期间内为病人提供两次额外资助诊症服务。额外的诊症额将适用于上述期间内的首两次诊症,以便病人向私家医生就指定慢性疾病及/或偶發病症(急性或慢性病症)求诊,而无需扣除其每年的十次资助诊症额。当病人在上述期间使用了两次额外诊症额,或上述期间已经完结,其后使用的资助诊症服务将在每年资助诊症额中扣减。
额外两次资助诊症的收费及所涵盖的服务与本计划每年十次资助诊症额相同。病人应先与私家医生预约,并紧记携带香港身份证前往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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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慢病共治计划」特别邀请参加计划的病人无需经过筛查化验其慢性疾病情况,直接进入计划的治疗阶段,接受家庭医生的诊症及根据其临床需要获处方的慢性疾病药物。家庭医生亦会因应计划参加者的医疗需要,转介其接受所需的化验及检查服务,或安排他们接受相关地区康健网络专属护士诊所及专职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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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可同时为慢性疾病和偶发性疾病就诊,并取得相关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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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特别邀请参加「慢病共治计划」治疗阶段的医管局普通科门诊及「普通科门诊公私营协作计划」病人,其服务安排(包括每年资助诊症次数)与其他「慢病共治计划」治疗阶段的参加者相同。病人每年可接受的资助诊症次数视乎治疗方案而定:
糖尿病和/或高血压
诊断患上糖尿病和/或高血压的参加者每年最多可接受六次资助诊症。
血糖偏高,但没患上高血压
诊断为血糖偏高(糖化血红素介乎6.0%至6.4%或空腹血糖值介乎6.1mmol/L至6.9mmol/L)但没患上高血压的参加者每年最多可接受四次资助诊症。
血脂异常问题,但没患上血糖偏高或糖尿病或高血压
只有血脂异常问题的参加者可享有第一年最多四次资助诊症和第二年开始最多两次资助诊症。
血脂异常问题,同时患上血糖偏高或糖尿病或高血压
如有血脂异常问题的参加者同时患有血糖偏高,他们可享有每年最多四次资助诊症。如有血脂异常问题的参加者同时患有糖尿病或高血压,他们可享有每年最多六次资助诊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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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上述计划涵盖的服务,参加计划的病人每次就诊只须缴付医管局普通科门诊收费(按照政府宪报所列,现时为 50 元)。根据医管局有关本计划的网页
www.ha.org.hk/ppp/gopcppp所列准则而合资格获得豁免的计划病人,向本计划的私家医生求诊时,可获得豁免部分或全部自付额。公务员、退休公务员、 医管局员工、退休员工或其合资格家属,到门诊求诊时可享免费医疗福利,而每次向私家医生求诊时,若属本计划范围内,亦获豁免自付额。假如费用减免安排有更新,请尽快通知计划办事处或私家医生。长者生活津贴暂时不属于本计划的费用减免安排。另外,病人亦可选择自费接受私家医生提供计划范围外的其他药物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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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何一次治疗阶段中的资助诊症,病人将会接受慢性疾病的治理。在接受慢性病治疗时,如果病人病情需要,他们亦可以在同一次资助诊症中接受诊断及治疗偶发性疾病。若病人仅接受偶发性疾病治疗,则不属于计划范围,病人需自费支付家庭医生指定的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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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时,符合下列准则而合资格获得豁免的计划病人,向本计划的私家医生求诊时,可获得与使用医管局服务相同的费用减免安排:
1. 综合社会保障援助受助人;或
2. 全部或部份医疗费用减免证明书持有人;或
3. 75岁或以上高额长者生活津贴受惠人;或
4. 「长者院舍住宿照顾服务券试验计划」级别0院舍券持有人
该等获得豁免自付额的准则载于医管局有关本计划的网页
www.ha.org.hk/ppp/gopcppp,并以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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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在每次接受资助诊症时,只需支付家庭医生就该服务地点所厘定的共付额。家庭医生将根据个别病人的临床情况,处方计划下「特定药物名单」的药物,以及/或最多三天的偶发疾病(例如伤风、感冒和咳嗽)药物,无需额外付费。如有临床需要,政府亦会就计划范围内的每项化验、每次专属护士诊所及专职医疗服务提供部分资助,病人只需支付指定共付额。有关资助及共付安排的详情,请参阅
资助及共付安排。
根据病人的临床需要,及与家庭医生双方之间的协议,病人可接受计划以外的服务。病人如选择接受计划范围以外的服务,所涉及的费用须由病人自付。
医疗费用减免不适用于此计划。所有病人(包括医管局雇员、公务员及合资格人士,及其他在医管局可享有医疗费用减免的人士)在接受「慢病共治计划」服务时,需支付与其他参加者相同的共付额。然而,合资格的病人可使用「长者医疗券计划」下的医疗券,支付由家庭医生或其他医护人员就「慢病共治计划」提供的服务所收取的共付费用。有关医疗服务提供者须已参与「长者医疗券计划」,并接受使用医疗券作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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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计划下,病人于同一天可接受由私家医生提供的资助诊症一次,而病人可同时为慢性疾病和偶发性疾病就诊。于同一天内超过一次的诊症不属于本计划所涵盖的服务。故病人需要按个别私家医生厘订的费用,自费接受该等服务及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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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兴趣参加计划的病人可在「慢病共治计划」的网页搜寻和选择合适的家庭医生。网页提供参加计划的家庭医生名单及基本资料,包括执业地区、在计划下的服务收费,以及参与的其他政府资助基层医疗健康计划(例如「长者医疗券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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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管局及私家医生及指定私营化验所均不会就计划特定的化验和检查服务收取转介及服务费用。另外,病人亦可自费接受计划范围外之化验或检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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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病共治计划」旨在提供针对性的资助服务,透过「一人一家庭医生」和跨专业公私营协作模式,让合资格的市民在私营医疗界别就目标慢性疾病接受筛查和治理。一般而言,参加计划不会影响病人现正接受的医管局或卫生署其他服务,例如紧急医疗服务或其他专科门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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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医生可以透过计划的电子平台得知病人须缴付的费用,病人无须向私家医生出示任何证明。倘若病人的费用减免安排的资格(如适用)有任何变动,请尽快通知联网公私营医疗协作办事处,让职员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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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援家庭医生并让参加计划的病人于社区接受持续而全面的基层医疗健康服务,政府在计划下与医管局协定了一个双向转介机制,七个医管局联网均设相关安排。病人经家庭医生评估后若有临床需要,如出现并发症或病情控制问题,家庭医生可按临床诊断,以及订明的标准和指引,安排病人到医管局指定的专科门诊接受属一次性质的内科专科咨询。医管局的内科专科医生会为病人的护理计划提供临床建议,其后病人会继续由家庭医生跟进,于社区接受持续而全面的基层医疗服务。此特别安排并非专科门诊转介或覆诊,每次诊症的标准收费为135元,医管局在一般情况下不会为参加者安排覆诊。如有需要处方药物,每种药物收费为15元。医疗费用减免并不适用于此安排,而以上费用亦适用于医管局雇员、公务员及合资格人士,及其他在医管局接受服务时可享有医疗费用减免的人士。
此外,基于病人的临床需要,家庭医生亦可根据现有惯常机制,转介病人到医管局辖下的专科门诊接受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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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于流感高峰期期间,流感發病率高,计划将新增抗病毒药物特敏福为附加药物,供私家医生于指定期间内的资助诊症为病人处方(如有临床需要)。每名计划病人在上述期间内最多可获资助一次特敏福疗程,而病人无需支付自付额以外的费用。除上述的情况外处方的特敏福,则不属本计划所涵盖的药物,私家医生可在病人同意下处方,并收取相关的额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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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需到地区康健中心/站安排退出计划,惟应留意自身的健康状况,按个人需要咨询医护人员,以接受适切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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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参加长者医療券计划的人士,可以在已登记参加长者医疗券计划的私家医生的诊所使用医療券缴付非本计划所涵盖的服务及药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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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医生必须符合以下资格方可加入计划:
1. 在私营医疗机构执业;
2. 根据香港法例第161章《医生注册条例》第14条或第14A条,名列于《普通科医生名
册》,并持有效执业证明书;
3. 在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登记为医护服务机构;以及
4. 名列于《基层医疗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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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将根据医管局的系统就病人于普通科及/或特定专科门诊诊所的纪录,筛选出符合临床要求的病人,并按其轮候之先后次序分阶段邀请合资格的病人参加本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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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计划感兴趣的私家医生可由政府邀请或可经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在网上登记加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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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兴趣参加计划的病人请填妥蓝色和红色表格,并从「参与计划私家医生名单」中拣选心仪的私家医生,亲身递交或使用附上的回邮信封寄回计划办事处。医管局于各联网设立联网公私营医疗协作办事处,并有指定的注册护士为病人提供持续的支援。如有疑问,欢迎于办公时间亲临办事处或致电计划热线2300 7300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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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想了解更多,请浏览
「慢病共治计划」的网页。病人亦可致电查询热线2300 7300。热线于星期一至六早上九时至晚上九时运作。如遇线路繁忙未有人接听,又或于办公时间外致电,请留下口讯,职员会尽快于办公时间内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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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管局会分批邀请合资格的病人参加本计划,而每批病人的申请将以先到先得方式处理。每批病人可享有自邀请发出日起计为期一个月的优先期以参加计划,这优先期过后将转移至下一批获邀请的病人。即使优先期已过,病人仍然可以申请参加计划,但可能需要较为长的时间来处理其申请,而且计划及所选择的私家医生名额可能已满。故此,如感兴趣参加计划,请尽早在优先期前交回表格申请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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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可按个人需要选择医生,例如地点方便(住宅或办公地点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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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计划下,获邀的病人可从「参与计划私家医生名单」中按意愿依次选择三名私家医生。联网公私营医疗协作办事处会根据病人选择的私家医生次序为其进行配对。由办事处传真病人的临床资料予其选择为首志愿的私家医生开始计算,私家医生有两周时间考虑是否接纳病人。倘若私家医生适逢放假或需要多于两周时间,可与办事处联络要求延长最多额外一周时间。如果私家医生不能接纳病人,又或者办事处在限期内没有接获私家医生的回覆,办事处会依病人选择私家医生的次序进行配对。倘若经过配对病人选择的私家医生仍未成功,办事处会联络病人,建议他/她从上载于计划网页的「参与计划私家医生名单」中重新选择三名私家医生,再尝试重覆多一次以上的配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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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配对成功,联网公私营医疗协作办事处会发出通知及计划登记确认书予病人。未能成功与所选择的私家医生配对的病人亦会收到办事处的通知,并将继续于医管局普通科及/或特定专科门诊覆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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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计划的病人只可在同一时间内登记成为一位私家医生的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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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广家庭医生概念,医管局建议病人于参加计划期间接受同一名私家医生持续治理。但假若病人希望转换私家医生,请向计划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选择另外一位私家医生。计划办事处将按个别情况提供所需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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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每次往私家医生就诊时,请紧记携带香港身份证以便核对病人身份及登记病人到诊纪录。私家医生诊所会以下列其中一种方式登记病人的到诊纪录:
l 智能身份证;
l 一次性密码;或
l 病人签署到诊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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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计划不会影响病人现正使用的其他医管局服务,如紧急医疗服务或其他专科门诊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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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病人得到适切治疗,参加计划的病人应根据联网公私营医疗协作办事处为其预约的首次私家医生诊症日期到私家医生诊所就诊,而病人在医管局的下一个普通科及/或特定专科门诊覆诊的诊症名额将让给其他有需要的病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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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医生可根据临床需要转介病人回医管局接受进一步治疗/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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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计划的病人可经私家医生转介,到指定的私营化验所接受特定化验服务,而X光检查服务则仍然由医管局提供,相关服务费用全免,而私家医生可经计划的电子平台或传真得知化验结果,以作跟进。如病人选择的私家医生因缺席而由其安排于计划下的代诊医生诊治,只要代诊医生的医护机构获得病人给予互通同意,该代诊医生亦可转介病人到指定的私营化验所接受特定化验服务,X光检查服务则由医管局提供,相关服务费用全免,并可取览其报告,或其他相关的病人的电子健康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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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病人是否已用尽计划的每年十次资助诊症额,均可就紧急医疗服务或本计划范围以外的医疗服务到门诊/医管局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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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计划的私家医生将根据个别病人的临床情况,及其所获转介之特定门诊处方计划「特定药物名单」内涵盖的药物,及/或为其治理偶发性疾病,提供最多三天的药物,而病人无需支付额外费用。除上述的情况以外,私家医生可在病人同意下处方其他药物,并收取相关的额外费用。
(如欲了解计划表列药物的详情,病人可以参考载于计划的附表小册子之附表二- 「特定药物名单」。)
以现时计划下病情稳定的慢性疾病病人而言,他们可继续取得目前正服用的慢性疾病药物。病人须注意,私家医生提供的药物可能采购自不同的供应商,或购入不同生产批次的药物,因而药物包装或会有所改变。病人如对医生处方的药物有任何疑问,应向私家医生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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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计划的病人在每次就诊后,会即时在私家医生诊所获配治理其慢性疾病病情及偶發性疾病的药物,不须另行到医管局药房配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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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私家医生可视乎个别病人的临床情况及在病人同意之下,向病人处方适当数量的药物,例如根据衞生署基层医疗统筹处编制的《香港高血压参考概览》之建议,向病人处方最多十二个星期的高血压药物。至于治理偶發性疾病方面,私家医生可提供最多三天的药物,而病人无需支付额外费用。如病人有特别需要,请向私家医生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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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供更方便及有弹性的选择给门诊协作病人,由2024年3月22日起,病人可接受由医院管理局指定的私营化验所提供的化验及检查服务,包括血液、尿液及痰液的化验,以及心电图检查服务,而X光服务则会由医院管理局继续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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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医生会提供转介便条给病人,转介便条会清楚列明指定私营化验所各个服务点的地址、开放时间及联络电话,病人可根据这些资料,自行致电预约接受计划指定的化验服务。每名私家医生的诊所均按预设程式,获随机分配指定的私营化验所。
转介便条亦会列出私家医生建议的化验及检查日期,病人可根据此日期选择合适的时间接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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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无需为计划特定的化验和检查服务支付费用。
如病人想接受计划以外的化验及检查服务,可选择自费接受该服务,并不会获得医管局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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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善用公帑及化验服务质素,医管局按既定程序透过公开招标采购公私营协作化验服务,并确保服务提供者须达到相关质素认证要求。每名「门诊协作」私家医生的诊所,均按预设程式,获随机分配一间化验服务提供者,指定为其负责的「门诊协作」病人使用。病人使用「门诊协作」计划涵盖的化验服务,无需缴费。假如医生或病人选择计划以外的其他化验或检查服务,病人需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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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私家医生于同日只可为每名病人安排一次的化验服务及/或心电图检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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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安排下,病人需要到指定的私营化验所接受计划特定的化验及检查服务。而其他医管局服务(如紧急医疗服务或其他门诊服务等)跟往常一样不受新安排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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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须携带香港身份证正本和转介便条接受化验检查服务。私营化验所会以智能身份证或一次性密码登记病人的到诊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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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的处理时间会因化验及检查项目和进行化验的私营化验所而异,一般而言,私营化验所会在化验或检查一星期内以电子方式上传报告至医健通,供医生随时查阅。
如病人选择的私家医生因缺席而由其安排于计划下的代诊医生诊治,只要代诊医生的医护机构获得病人给予互通同意,亦可取览其报告,或其他相关的病人的电子健康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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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及检查结果会以电子方式直接上传至医健通,医管局医生能透过医健通查阅结果报告,为病人适时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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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可以登入并使用医健通的手机应用程式,查阅已经上载至医健通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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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化验所会在出现紧急或异常的化验及检查结果时,私营化验所会透过医生在转介时提供的电话号码联络通知医生进行跟进。
医生所提供的电话号码仅供私营化验所作紧急联络之用,并不会于病人检验转介便条上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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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过往纪录,「门诊协作」病人平均每年只需接受一至两次化验服务。目前提供服务的两间指定化验所,在港、九、新界地区港均提供多个服务地点,病人可配合日常活动安排,自行选择合适的时间和服务地点,更加灵活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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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居于长洲、坪洲及梅窝等主要依赖渡轮服务的离岛居民,亦需前往市区(湾仔)接受化验服务。至于东涌则有铁路及其他路面公共交通接驳,相信病人可以配合日常活动安排,选择港、九、新界其他的合适服务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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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每次就诊后,医生会透过「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记录病人的诊治资料。为加强沟通,病人每次就诊使用名额,名额被更新或于年度重设后,会收到医管局发出的通知。医管局建议病人选用手机短讯方式,方便即时收取有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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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病人可以得到持续治理,令私家医生可透过电子系统查阅病人于医管局的病历,参加本计划的病人需同时参加「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有关申请参加互通系统的详情,请浏览
www.ehealth.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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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电邮 enquiry@ha.org.hk,或传真 2890 7726 或致电 2300 6555(办公时间内有专人接听)医管局查询/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