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科门诊公私营协作计划(门诊协作)
门诊协作预计于2028年结束,已参加计划的病人会被邀请参加「慢病共治先导计划」的治疗阶段,继续在社区内接受家庭医生的全面照顾。



普通科门诊公私营协作计划(门诊协作)

计划简介

医院管理局(医管局)于2014年中推出普通科门诊公私营协作计划,旨在为需要长期在家庭医学诊所(前称普通科门诊)覆诊

的病人提供选择,让病人可接受社区内的私营基层医疗服务,提高基层医疗服务的便捷度及推广家庭医生概念。计划亦有助纾

缓医管局家庭医学诊所服务的需求和加强电子健康系统的使用。计划覆盖全港18区。



门诊协作自2021年开始,于指定专科推行共同医治模式,将其服务对象涵盖至病情稳定的专科门诊病人。在计划下,每名病人

每年享有十次资助门诊服务,包括诊治慢性疾病和偶发性疾病、于私家医生诊所获配治理其慢性疾病病情及偶发性疾病的药

物、以及经参加计划的私家医生转介,到指定的私营化验所接受特定化验服务,而X光检查服务则仍然由医管局提供。



参加计划的病人每次就诊须缴付家庭医学诊所服务的收费150元(按照政府宪报所列)和每种处方计划药物5元(以4星期为收

费单位)。符合资格获得豁免的计划病人,向本计划的私家医生求诊时,若属本计划范围内,可获得与使用医管局服务相同的费

用减免安排,详情请参阅刊登于计划网页之豁免安排通告。若双方同意,病人可选择自费接受私家医生提供的进一步服务和疗

程,即计划以外的服务。已参加长者医疗券计划的人士,可从其医疗券户口支付额外的收费。



参加计划的私家医生就每名病人每年最高可获合共为3,660元的服务费(医管局会以发还款项的方式缴付),作为提供最多十次

诊症,当中已包括医管局家庭医学诊所收费150元和每种处方计划药物5元(以4星期为收费单位),这费用会由病人在就诊后直

接缴付给私家医生。医管局会为符合资格获减免费用的人士负担家庭医学诊所费用。



计划预计于2028年结束,已参加计划的病人将获邀参加「慢性疾病共同治理先导计划」的治疗阶段,继续在社区接受家庭医生

的全面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