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科门诊公私营协作计划(门诊协作)
现时于医管局门诊诊所接受治理而符合指定临床及计划准则,并至少12个月前开始接受治理的病人会被邀请参加计划,到社区内接受私营基层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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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ue 1 - Interim Review (只提供英文版本)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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