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科門診公私營協作計劃(門診協作)
現時於醫管局門診診所接受治理而符合指定臨床及計劃準則,並至少12個月前開始接受治理的病人會被邀請參加計劃,到社區內接受私營基層醫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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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ue 7 - Territory-wide coverage in 18/19 (只提供英文版本)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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