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科門診公私營協作計劃(門診協作)
現時於醫管局門診診所接受治理而符合指定臨床及計劃準則,並至少12個月前開始接受治理的病人會被邀請參加計劃,到社區內接受私營基層醫療服務。
私家醫生的常見問題只提供英文版

以下病人的常見問題和解答只供一般參考,詳情請參閱及以計劃的框架及條款及細則為準。

最後更新:二零二二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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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

計劃內容

費用安排

參與資格及方法

服務

跟進安排

藥物安排

其他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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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什麼是「普通科門診公私營協作計劃」?
    醫院管理局(醫管局)現於全港十八區推行「普通科門診公私營協作計劃」,為需要長期在醫管局門診覆診的病人提供更方便及有彈性的選擇,讓他們可接受社區內的私營基層醫療服務,並自由選擇一名已參與計劃的私家醫生作為家庭醫生。本計劃正進一步優化,加入共同醫治模式,除原有的普通科門診病人外,符合臨床界定準則及計劃準則的特定專科病人亦可獲邀請參與本計劃。
  2. 計劃提供哪些服務?
    每名參加計劃的病人每年可享有多達 10 次資助診症額,包括診治慢性疾病和偶發性疾病(例如傷風咳、疴嘔肚痛),及在每次就診後即時在私家醫生診所獲配相關藥物。病人亦可經參與計劃私家醫生轉介,繼續接受由醫管局提供特定的相關化驗和 X 光檢查服務。
  3. 計劃的費用為何?
    就上述計劃涵蓋的服務,參加計劃的病人每次就診只須繳付醫管局普通科門診收費(按照政府憲報所列,現時為50元)。根據醫管局有關本計劃的網頁www.ha.org.hk/ppp/gopcppp 所列準則而合資格獲得豁免的計劃病人,向本計劃的私家醫生求診時,可獲得豁免部分或全部自付額。公務員、退休公務員、醫管局員工、退休員工或其合資格家屬,到門診求診時可享免費醫療福利,而每次向私家醫生求診時,若屬本計劃範圍內,亦獲豁免自付額。假如費用減免安排有更新,請盡快通知計劃辦事處或私家醫生。另外,病人亦可選擇自費接受私家醫生提供計劃範圍外的其他藥物和服務。
  4. 獲得豁免自付額的準則為何?

    現時,符合下列準則而合資格獲得豁免的計劃病人,向本計劃的私家醫生求診時,可獲得與使用醫管局服務相同的費用減免安排:

    1.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受助人;或
    2. 全部或部份醫療費用減免證明書持有人;或
    3. 75歲或以上長者生活津貼受惠人;或
    4. 「長者院舍照顧服務券計劃」級別0院舍券持有人

    該等獲得豁免自付額的準則載於醫管局有關本計劃的網頁www.ha.org.hk/ppp/gopcppp,並以此為準。

  5. 計劃會按照什麼次序邀請病人?
    計劃將根據醫管局的系統就病人於普通科及/或特定專科門診診所的紀錄,篩選出符合臨床要求的病人,並按其輪候之先後次序分階段邀請合資格的病人參加本計劃。
  6. 有興趣參加計劃的病人應如何申請?
    有興趣參加計劃的病人請填妥藍色和紅色表格,並從「參與計劃私家醫生名單」中揀選心儀的私家醫生,親身遞交或使用附上的回郵信封寄回計劃辦事處。醫管局於各聯網設立聯網公私營醫療協作辦事處,並有指定的註冊護士為病人提供持續的支援。如有疑問,歡迎於辦公時間親臨辦事處或致電計劃熱線2300 7300查詢。
  7. 是否必須於一個月優先期前遞交申請?過了優先期是否仍然可以參加計劃?
    醫管局會分批邀請合資格的病人參加本計劃,而每批病人的申請將以先到先得方式處理。每批病人可享有自邀請發出日起計為期一個月的優先期以參加計劃,這優先期過後將轉移至下一批獲邀請的病人。即使優先期已過,病人仍然可以申請參加計劃,但可能需要較為長的時間來處理其申請,而且計劃及所選擇的私家醫生名額可能已滿。故此,如感興趣參加計劃,請盡早在優先期前交回表格申請參加。 
  8. 參加計劃會否影響病人現時在醫管局接受的其他服務?可否返回普通科門診跟進病情?
    參加計劃不會影響病人現正使用的其他醫管局服務,如緊急醫療服務或其他專科門診服務等。
  9. 病人應該如何選擇參與計劃私家醫生?
    病人可按個人需要選擇醫生,例如地點方便(住宅或辦公地點附近)。 
  10. 病人與私家醫生的配對程序為何?
    在計劃下,獲邀的病人可從「參與計劃私家醫生名單」中按意願依次選擇三名私家醫生。聯網公私營醫療協作辦事處會根據病人選擇的私家醫生次序為其進行配對。由辦事處傳真病人的臨床資料予其選擇為首志願的私家醫生開始計算,私家醫生有兩周時間考慮是否接納病人。倘若私家醫生適逢放假或需要多於兩周時間,可與辦事處聯絡要求延長最多額外一周時間。如果私家醫生不能接納病人,又或者辦事處在限期內沒有接獲私家醫生的回覆,辦事處會依病人選擇私家醫生的次序進行配對。倘若經過配對病人選擇的私家醫生仍未成功,辦事處會聯絡病人,建議他/她從上載於計劃網頁的「參與計劃私家醫生名單」中重新選擇三名私家醫生,再嘗試重覆多一次以上的配對程序。
  11. 病人如何得知與所選擇的私家醫生成功配對?

    如配對成功,聯網公私營醫療協作辦事處會發出通知及本計劃之病人手冊予病人。未能成功與所選擇的私家醫生配對的病人亦會收到辦事處的通知,並將繼續於醫管局普通科及/或特定專科門診覆診。

  12. 病人能否接受多於一位參與計劃私家醫生的服務?
    參加計劃的病人只可在同一時間內登記成為一位私家醫生的病人。
  13. 病人參加計劃後,應否繼續出席於醫管局的下一次普通科及/或特定專科門診覆診?
    為確保病人得到適切治療,參加計劃的病人應根據聯網公私營醫療協作辦事處為其預約的首次私家醫生診症日期到私家醫生診所就診,而病人在醫管局的下一個普通科及/或特定專科門診覆診的診症名額將讓給其他有需要的病人使用。
  14. 病人在參加計劃後能否轉換私家醫生?如可以,應如何申請?

    為推廣家庭醫生概念,醫管局建議病人於參加計劃期間接受同一名私家醫生持續治理。但假若病人希望轉換私家醫生,請向聯網公私營醫療協作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並選擇另外一位私家醫生。辦事處將按個別情況提供所需協助。

  15. 如參加計劃的病人病情轉差應怎樣做?
    私家醫生可根據臨床需要轉介病人回醫管局接受進一步治療/跟進。
  16. 病人在參加計劃後能否退出?
    病人可於任何時候,透過相關聯網公私營醫療協作辦事處向醫管局及其私家醫生發出不少於30天的事先書面通知,終止參與本計劃。而該病人可經辦事處的安排下,返回醫管局門診跟進。
  17. 計劃如何計算一年?
    從病人第一次到私家醫生就診起計一年(不論慢性或偶發性疾病的治理)。例如,病人在 8 月 1 日第一次診症,直至明年 7 月 31 日的一年內,可以享有最多 10 次的資助診症額。如病人在 12 個月期間未用盡 10 次的資助診症額,餘額不可累積,但會於明年的 8 月 1 日重新享有 10 次資助診症額。
  18. 應該隔多久覆診慢性疾病一次?

    一般情況下,私家醫生可視乎個別病人的臨床情況安排慢性疾病覆診,例如根據衞生署基層醫療統籌處編制的《香港高血壓參考概覽》之建議,每六至十二個星期為高血壓病人覆診一次。

  19. 病人可否同時覆診慢性和偶發性疾病?
    病人可同時為慢性疾病和偶發性疾病就診,並取得相關藥物。
  20. 如病人在同一天內到私家醫生就診超過一次,是否需要額外付費?
    在計劃下,病人於同一天可接受由私家醫生提供的資助診症一次,而病人可同時為慢性疾病和偶發性疾病就診。於同一天內超過一次的診症不屬於本計劃所涵蓋的服務。故病人需要按個別私家醫生釐訂的費用,自費接受該等服務及藥物。
  21. 病人前往私家醫生求診時,需攜帶什麼文件?

    病人每次往私家醫生就診時,請緊記攜帶香港身份證以便核對病人身份及登記病人到診紀錄。私家醫生診所會以下列其中一種方式登記病人的到診紀錄:
    l 智能身份證;
    l 一次性密碼;或
    l 病人簽署到診確認書

     

  22. 病人如何得知其於計劃下的資助診症額?

    病人每次就診後,醫生會透過「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記錄病人的診治資料。為加強溝通,病人每次就診使用名額,名額被更新或於年度重設後,會收到醫管局發出的通知。醫管局建議病人選用手機短訊方式,方便即時收取有關通知。

  23. 計劃包括哪些藥物?是否和普通科及/或特定專科門診的藥物一樣?

    參加計劃的私家醫生將根據個別病人的臨床情況,及其所獲轉介之特定門診處方計劃「特定藥物名單」內涵蓋的藥物,及/或為其治理偶發性疾病,提供最多三天的藥物,而病人無需支付額外費用。除上述的情況以外,私家醫生可在病人同意下處方其他藥物,並收取相關的額外費用。

    (如欲了解計劃表列藥物的詳情,病人可以參考載於計劃的附表小冊子之附表
    - 「特定藥物名單」。)

    以現時計劃下病情穩定的慢性疾病病人而言,他們可繼續取得目前正服用的慢性疾病藥物。病人須注意,私家醫生提供的藥物可能採購自不同的供應商,或購入不同生產批次的藥物,因而藥物包裝或會有所改變。病人如對醫生處方的藥物有任何疑問,應向私家醫生查詢。

  24. 參加計劃的病人在哪裡領取藥物?
    參加計劃的病人在每次就診後,會即時在私家醫生診所獲配治理其慢性疾病病情及偶發性疾病的藥物,不須另行到醫管局藥房配藥。
  25. 私家醫生處方藥物的數量為何?
    一般情況下,私家醫生可視乎個別病人的臨床情況及在病人同意之下,向病人處方適當數量的藥物,例如根據衞生署基層醫療統籌處編制的《香港高血壓參考概覽》之建議,向病人處方最多十二個星期的高血壓藥物。至於治理偶發性疾病方面,私家醫生可提供最多三天的藥物,而病人無需支付額外費用。如病人有特別需要,請向私家醫生查詢。
  26. 如病人需要化驗服務,可怎樣安排?
    參加計劃的病人可經私家醫生轉介到醫管局接受特定的相關化驗及X光檢查服務,而私家醫生可經計劃的電子平台或傳真得知化驗結果,以作跟進。如病人選擇的私家醫生因缺席而由其安排於計劃下的代診醫生診治,只要代診醫生的醫護機構獲得病人給予互通同意,該代診醫生亦可轉介病人到醫管局接受該等化驗及X光檢查,並可取覽其報告,或其他相關的病人的電子健康紀錄。
  27. 就費用減免安排,病人是否需要向私家醫生出示任何證明?

    私家醫生可以透過計劃的電子平台得知病人須繳付的費用,病人無須向私家醫生出示任何證明。倘若病人的費用減免安排的資格(如適用)有任何變動,請盡快通知聯網公私營醫療協作辦事處,讓職員跟進。

  28. 計劃特定的相關化驗及檢查是否需要收費?
    醫管局及私家醫生均不會就計劃特定的化驗和檢查服務收取轉介費用。另外,病人亦可自費於私營市場接受該等或額外之化驗服務。
  29. 如病人在十二個月內用盡了十次資助診症額,怎辦?
    不論病人是否已用盡計劃的每年十次資助診症額,均可就緊急醫療服務或本計劃範圍以外的醫療服務到門診/醫管局就診。
  30. 病人可如何使用冬季流感高峰期的額外兩次資助診症?
    為應付冬季流感高峰期,計劃將於醫管局指定的固定期間內為病人提供兩次額外資助診症服務。額外的診症額將適用於上述期間內的首兩次診症,以便病人向私家醫生就指定慢性疾病及/或偶發病症(急性或慢性病症)求診,而無需扣除其每年的十次資助診症額。當病人在上述期間使用了兩次額外診症額,或上述期間已經完結,其後使用的資助診症服務將在每年資助診症額中扣減。

    額外兩次資助診症的收費及所涵蓋的服務與本計劃每年十次資助診症額相同。病人應先與私家醫生預約,並緊記攜帶香港身份證前往就診。
  31. 病人在冬季流感高峰期獲處方附加藥物特敏福是否需要額外付費?
    鑑於冬季流感高峰期期間,流感發病率高,計劃將新增抗病毒藥物特敏福為附加藥物,供私家醫生於指定期間內的資助診症為病人處方(如有臨床需要)。每名計劃病人在上述期間內最多可獲資助一次特敏福療程,而病人無需支付自付額以外的費用。除上述的情況外處方的特敏福,則不屬本計劃所涵蓋的藥物,私家醫生可在病人同意下處方,並收取相關的額外費用。
  32. 可否使用長者醫療券?
    已參加長者醫療券計劃的人士,可以在已登記參加長者醫療券計劃的私家醫生的診所使用醫療券繳付非本計劃所涵蓋的服務及藥物費用。
  33. 病人是否必須參加「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
    為確保病人可以得到持續治理,令私家醫生可透過電子系統查閱病人於醫管局的病歷,參加本計劃的病人需同時參加「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有關申請參加互通系統的詳情,請瀏覽 www.ehealth.gov.hk
  34. 如何取得更多有關計劃的資料?
    病人如想了解更多,請瀏覽計劃網頁www.ha.org.hk/ppp/gopcppp。病人亦可致電計劃熱線2300 7300、或於辦公時間親臨當區的聯網公私營醫療協作辦事處或電郵至 gopcppp@ha.org.hk 查詢。計劃熱線於星期一至六上午九時至晚上九時運作,如線路繁忙未能接聽或於辦公時間外致電,請留下口訊,我們會盡快於辦公時間內回覆。
  35. 計劃以外的其他問題
    請電郵 enquiry@ha.org.hk,或傳真 2890 7726 或致電 2300 6555(辦公時間內有專人接聽)醫管局查詢/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