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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於2023年11月推出「慢病共治計劃」,透過「一人一家庭醫生」和由地區康健中心或地區康健站(地區康健中心/站)統籌的跨專業公私營協作模式,資助市民在私營醫療界別診斷和管理目標慢性疾病,包括糖尿病和高血壓,其後進一步擴大服務範圍至血脂檢查,以更全面評估及管理包括「三高」(即高血壓、高血糖和高血脂)在內的心血管疾病風險因素,做到「三高全覆蓋」。計劃旨在促進及早發現和治療慢性疾病,鼓勵計劃參加者自我健康管理,從而幫助他們更有效管理慢性疾病,預防併發症,並減低公眾對專科和醫院服務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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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管理局(醫管局)現於全港十八區推行「普通科門診公私營協作計劃」,為需要長期在醫管局門診覆診的病人提供更方便及有彈性的選擇,讓他們可接受社區內的私營基層醫療服務,並自由選擇一名已參與計劃的私家醫生作為家庭醫生。本計劃正進一步優化,加入共同醫治模式,除原有的普通科門診病人外,符合臨床界定準則及計劃準則的特定專科病人亦可獲邀請參與本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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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基層醫療健康藍圖的發展,「慢病共治計劃」會分階段擴展服務對象,邀請目前在醫院管理局(醫管局)普通科門診覆診而情況合適的病人,以及將於2028年結束的普通科門診公私營協作計劃(門診協作計劃)參加者參與。
成功參加計劃的病人會進入「慢病共治計劃」的治療階段。病人的資助診症次數,以及各項相關服務的安排和共付費用,與現有「慢病共治計劃」參加者相同。共付費用的安排亦適用於醫管局僱員、公務員及合資格人士,及其他在醫管局接受服務時可享有醫療費用減免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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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管局普通科門診病人
合資格醫管局普通科門診病人需符合政府所訂定資格條件,並在醫管局普通科門診就糖尿病、高血壓、血糖偏高或血脂異常接受至少12個月的治療。
「普通科門診公私營協作計劃」病人
合資格「普通科門診公私營協作計劃」病人需符合政府所訂定資格條件,並為「普通科門診公私營協作計劃」的參加者。
合資格的病人將於2025年下半年至2027年間分批收到邀請專函參加「慢病共治計劃」的治療階段,病人無需自行申請。「慢病共治計劃」辦事處會首先邀請合資格醫管局普通科門診病人,稍後邀請合資格「普通科門診公私營協作計劃」的病人參加「慢病共治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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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私家醫生可視乎個別病人的臨床情況安排慢性疾病覆診,例如根據衞生署基層醫療統籌處編制的《香港高血壓參考概覽》之建議,每六至十二個星期為高血壓病人覆診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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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科門診公私營協作計劃」預計於2028年正式結束。目前參加了「普通科門診公私營協作計劃」而臨床情況合適的病人,於2025年下半年至2027年間會陸續獲邀參加「慢病共治計劃」。「慢病共治計劃」辦事處會分批邀請病人參加,亦會預留時間予病人考慮。在過渡期間,病人在「普通科門診公私營協作計劃」下接受的服務及安排都會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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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可於任何時候,透過相關聯網公私營醫療協作辦事處向醫管局及其私家醫生發出不少於30天的事先書面通知,終止參與本計劃。而該病人可經辦事處的安排下,返回醫管局門診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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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管局普通科門診病人
計劃辦事處會分批以信件邀請合資格的醫管局普通科門診病人參加「慢病共治計劃」。有興趣參加的人士,請使用隨附的回郵信封郵寄填妥的回條至醫管局。醫管局將會把他們的相關資料轉交給所選的地區康健中心/站,該中心/站會聯絡他們到訪以完成參加程序。成功登記後,他們可以直接進入「慢病共治計劃」的治療階段。在參加者與家庭醫生進行首次資助診症後,醫管局將取消他們在醫管局普通科門診就相關疾病往後的覆診預約。
選擇不參加「慢病共治計劃」的病人可繼續在醫管局普通科門診接受治理。
「普通科門診公私營協作計劃」的病人
計劃辦事處會分批以信件邀請合資格的「普通科門診公私營協作計劃」病人參加「慢病共治計劃」。有興趣參加的人士,請使用隨附的回郵信封郵寄填妥的回條至醫管局。醫管局將會把他們的相關資料轉交給所選的地區康健中心/站,該中心/站會聯絡他們到訪以完成參加程序。成功登記後,他們可以直接進入「慢病共治計劃」的治療階段。
成功登記「慢病共治計劃」的病人將直接進入治療階段,並同時退出「普通科門診公私營協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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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病人第一次到私家醫生就診起計一年(不論慢性或偶發性疾病的治理)。例如,病人在 8 月 1 日第一次診症,直至明年 7 月 31 日的一年內,可以享有最多 10 次的資助診症額。如病人在 12 個月期間未用盡 10 次的資助診症額,餘額不可累積,但會於明年的 8 月 1 日重新享有 10 次資助診症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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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管局普通科門診病人
選擇不參加「慢病共治計劃」的病人可繼續在其現時所屬的醫管局普通科門診接受治理。
「普通科門診公私營協作計劃」的病人
選擇不參加「慢病共治計劃」的病人可繼續在「普通科門診公私營協作計劃」接受服務至計劃完結。「普通科門診公私營協作計劃」預計於2028年結束。而醫管局會在「普通科門診公私營協作計劃」完結前按病人情況,分批安排他們返回醫管局普通科門診接受治療。此外,病人亦可選擇以自費方式,繼續向其原有的家庭醫生求診。此安排不屬於「普通科門診公私營協作計劃」的一部分,需由病人與相關家庭醫生自行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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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應付流感高峰期,計劃將於醫管局指定的固定期間內為病人提供兩次額外資助診症服務。額外的診症額將適用於上述期間內的首兩次診症,以便病人向私家醫生就指定慢性疾病及/或偶發病症(急性或慢性病症)求診,而無需扣除其每年的十次資助診症額。當病人在上述期間使用了兩次額外診症額,或上述期間已經完結,其後使用的資助診症服務將在每年資助診症額中扣減。
額外兩次資助診症的收費及所涵蓋的服務與本計劃每年十次資助診症額相同。病人應先與私家醫生預約,並緊記攜帶香港身份證前往就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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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慢病共治計劃」特別邀請參加計劃的病人無需經過篩查化驗其慢性疾病情況,直接進入計劃的治療階段,接受家庭醫生的診症及根據其臨床需要獲處方的慢性疾病藥物。家庭醫生亦會因應計劃參加者的醫療需要,轉介其接受所需的化驗及檢查服務,或安排他們接受相關地區康健網絡專屬護士診所及專職醫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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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可同時為慢性疾病和偶發性疾病就診,並取得相關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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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特別邀請參加「慢病共治計劃」治療階段的醫管局普通科門診及「普通科門診公私營協作計劃」病人,其服務安排(包括每年資助診症次數)與其他「慢病共治計劃」治療階段的參加者相同。病人每年可接受的資助診症次數視乎治療方案而定:
糖尿病和/或高血壓
診斷患上糖尿病和/或高血壓的參加者每年最多可接受六次資助診症。
血糖偏高,但沒患上高血壓
診斷為血糖偏高(糖化血紅素介乎6.0%至6.4%或空腹血糖值介乎6.1mmol/L至6.9mmol/L)但沒患上高血壓的參加者每年最多可接受四次資助診症。
血脂異常問題,但沒患上血糖偏高或糖尿病或高血壓
只有血脂異常問題的參加者可享有第一年最多四次資助診症和第二年開始最多兩次資助診症。
血脂異常問題,同時患上血糖偏高或糖尿病或高血壓
如有血脂異常問題的參加者同時患有血糖偏高,他們可享有每年最多四次資助診症。如有血脂異常問題的參加者同時患有糖尿病或高血壓,他們可享有每年最多六次資助診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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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上述計劃涵蓋的服務,參加計劃的病人每次就診只須繳付醫管局普通科門診收費(按照政府憲報所列,現時為50元)。根據醫管局有關本計劃的網頁
www.ha.org.hk/ppp/gopcppp 所列準則而合資格獲得豁免的計劃病人,向本計劃的私家醫生求診時,可獲得豁免部分或全部自付額。公務員、退休公務員、醫管局員工、退休員工或其合資格家屬,到門診求診時可享免費醫療福利,而每次向私家醫生求診時,若屬本計劃範圍內,亦獲豁免自付額。假如費用減免安排有更新,請盡快通知計劃辦事處或私家醫生。另外,病人亦可選擇自費接受私家醫生提供計劃範圍外的其他藥物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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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何一次治療階段中的資助診症,病人將會接受慢性疾病的治理。在接受慢性病治療時,如果病人病情需要,他們亦可以在同一次資助診症中接受診斷及治療偶發性疾病。若病人僅接受偶發性疾病治療,則不屬於計劃範圍,病人需自費支付家庭醫生指定的有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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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符合下列準則而合資格獲得豁免的計劃病人,向本計劃的私家醫生求診時,可獲得與使用醫管局服務相同的費用減免安排:
-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受助人;或
- 全部或部份醫療費用減免證明書持有人;或
- 75歲或以上長者生活津貼受惠人;或
- 「長者院舍照顧服務券計劃」級別0院舍券持有人
該等獲得豁免自付額的準則載於醫管局有關本計劃的網頁www.ha.org.hk/ppp/gopcppp,並以此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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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在每次接受資助診症時,只需支付家庭醫生就該服務地點所釐定的共付額。家庭醫生將根據個別病人的臨床情況,處方計劃下「特定藥物名單」的藥物,以及/或最多三天的偶發疾病(例如傷風、感冒和咳嗽)藥物,無需額外付費。如有臨床需要,政府亦會就計劃範圍內的每項化驗、每次專屬護士診所及專職醫療服務提供部分資助,病人只需支付指定共付額。有關資助及共付安排的詳情,請參閱資助及共付安排。
根據病人的臨床需要,及與家庭醫生雙方之間的協議,病人可接受計劃以外的服務。病人如選擇接受計劃範圍以外的服務,所涉及的費用須由病人自付。
醫療費用減免不適用於此計劃。所有病人(包括醫管局僱員、公務員及合資格人士,及其他在醫管局可享有醫療費用減免的人士)在接受「慢病共治計劃」服務時,需支付與其他參加者相同的共付額。然而,合資格的病人可使用「長者醫療券計劃」下的醫療券,支付由家庭醫生或其他醫護人員就「慢病共治計劃」提供的服務所收取的共付費用。有關醫療服務提供者須已參與「長者醫療券計劃」,並接受使用醫療券作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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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計劃下,病人於同一天可接受由私家醫生提供的資助診症一次,而病人可同時為慢性疾病和偶發性疾病就診。於同一天內超過一次的診症不屬於本計劃所涵蓋的服務。故病人需要按個別私家醫生釐訂的費用,自費接受該等服務及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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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興趣參加計劃的病人可在「慢病共治計劃」的網頁搜尋和選擇合適的家庭醫生。網頁提供參加計劃的家庭醫生名單及基本資料,包括執業地區、在計劃下的服務收費,以及參與的其他政府資助基層醫療健康計劃(例如「長者醫療券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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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管局及私家醫生及指定私營化驗所均不會就計劃特定的化驗和檢查服務收取轉介及服務費用。另外,病人亦可自費接受計劃範圍外之化驗或檢查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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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病共治計劃」旨在提供針對性的資助服務,透過「一人一家庭醫生」和跨專業公私營協作模式,讓合資格的市民在私營醫療界別就目標慢性疾病接受篩查和治理。一般而言,參加計劃不會影響病人現正接受的醫管局或衞生署其他服務,例如緊急醫療服務或其他專科門診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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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醫生可以透過計劃的電子平台得知病人須繳付的費用,病人無須向私家醫生出示任何證明。倘若病人的費用減免安排的資格(如適用)有任何變動,請盡快通知聯網公私營醫療協作辦事處,讓職員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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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支援家庭醫生並讓參加計劃的病人於社區接受持續而全面的基層醫療健康服務,政府在計劃下與醫管局協定了一個雙向轉介機制,七個醫管局聯網均設相關安排。病人經家庭醫生評估後若有臨床需要,如出現併發症或病情控制問題,家庭醫生可按臨床診斷,以及訂明的標準和指引,安排病人到醫管局指定的專科門診接受屬一次性質的內科專科諮詢。醫管局的內科專科醫生會為病人的護理計劃提供臨床建議,其後病人會繼續由家庭醫生跟進,於社區接受持續而全面的基層醫療服務。此特別安排並非專科門診轉介或覆診,每次診症的標準收費為135元,醫管局在一般情況下不會為參加者安排覆診。如有需要處方藥物,每種藥物收費為15元。醫療費用減免並不適用於此安排,而以上費用亦適用於醫管局僱員、公務員及合資格人士,及其他在醫管局接受服務時可享有醫療費用減免的人士。
此外,基於病人的臨床需要,家庭醫生亦可根據現有慣常機制,轉介病人到醫管局轄下的專科門診接受醫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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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流感高峰期期間,流感發病率高,計劃將新增抗病毒藥物特敏福為附加藥物,供私家醫生於指定期間內的資助診症為病人處方(如有臨床需要)。每名計劃病人在上述期間內最多可獲資助一次特敏福療程,而病人無需支付自付額以外的費用。除上述的情況外處方的特敏福,則不屬本計劃所涵蓋的藥物,私家醫生可在病人同意下處方,並收取相關的額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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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需到地區康健中心/站安排退出計劃,惟應留意自身的健康狀況,按個人需要諮詢醫護人員,以接受適切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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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參加長者醫療券計劃的人士,可以在已登記參加長者醫療券計劃的私家醫生的診所使用醫療券繳付非本計劃所涵蓋的服務及藥物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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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醫生必須符合以下資格方可加入計劃:
- 在私營醫療機構執業;
- 根據香港法例第161章《醫生註冊條例》第14條或第14A條,名列於《普通科醫生名冊》,並持有效執業證明書;
- 在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登記為醫護服務機構;以及
- 名列於《基層醫療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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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將根據醫管局的系統就病人於普通科及/或特定專科門診診所的紀錄,篩選出符合臨床要求的病人,並按其輪候之先後次序分階段邀請合資格的病人參加本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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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計劃感興趣的私家醫生可由政府邀請或可經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在網上登記加入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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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興趣參加計劃的病人請填妥藍色和紅色表格,並從「參與計劃私家醫生名單」中揀選心儀的私家醫生,親身遞交或使用附上的回郵信封寄回計劃辦事處。醫管局於各聯網設立聯網公私營醫療協作辦事處,並有指定的註冊護士為病人提供持續的支援。如有疑問,歡迎於辦公時間親臨辦事處或致電計劃熱線2300 7300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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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想了解更多,請瀏覽「慢病共治計劃」的網頁。病人亦可致電查詢熱線2300 7300。熱線於星期一至六早上九時至晚上九時運作。如遇線路繁忙未有人接聽,又或於辦公時間外致電,請留下口訊,職員會盡快於辦公時間內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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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管局會分批邀請合資格的病人參加本計劃,而每批病人的申請將以先到先得方式處理。每批病人可享有自邀請發出日起計為期一個月的優先期以參加計劃,這優先期過後將轉移至下一批獲邀請的病人。即使優先期已過,病人仍然可以申請參加計劃,但可能需要較為長的時間來處理其申請,而且計劃及所選擇的私家醫生名額可能已滿。故此,如感興趣參加計劃,請盡早在優先期前交回表格申請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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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可按個人需要選擇醫生,例如地點方便(住宅或辦公地點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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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計劃下,獲邀的病人可從「參與計劃私家醫生名單」中按意願依次選擇三名私家醫生。聯網公私營醫療協作辦事處會根據病人選擇的私家醫生次序為其進行配對。由辦事處傳真病人的臨床資料予其選擇為首志願的私家醫生開始計算,私家醫生有兩周時間考慮是否接納病人。倘若私家醫生適逢放假或需要多於兩周時間,可與辦事處聯絡要求延長最多額外一周時間。如果私家醫生不能接納病人,又或者辦事處在限期內沒有接獲私家醫生的回覆,辦事處會依病人選擇私家醫生的次序進行配對。倘若經過配對病人選擇的私家醫生仍未成功,辦事處會聯絡病人,建議他/她從上載於計劃網頁的「參與計劃私家醫生名單」中重新選擇三名私家醫生,再嘗試重覆多一次以上的配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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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配對成功,聯網公私營醫療協作辦事處會發出通知及計劃登記確認書予病人。未能成功與所選擇的私家醫生配對的病人亦會收到辦事處的通知,並將繼續於醫管局普通科及/或特定專科門診覆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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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計劃的病人只可在同一時間內登記成為一位私家醫生的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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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廣家庭醫生概念,醫管局建議病人於參加計劃期間接受同一名私家醫生持續治理。但假若病人希望轉換私家醫生,請向聯網公私營醫療協作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並選擇另外一位私家醫生。辦事處將按個別情況提供所需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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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每次往私家醫生就診時,請緊記攜帶香港身份證以便核對病人身份及登記病人到診紀錄。私家醫生診所會以下列其中一種方式登記病人的到診紀錄:
l 智能身份證;
l 一次性密碼;或
l 病人簽署到診確認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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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計劃不會影響病人現正使用的其他醫管局服務,如緊急醫療服務或其他專科門診服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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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病人得到適切治療,參加計劃的病人應根據聯網公私營醫療協作辦事處為其預約的首次私家醫生診症日期到私家醫生診所就診,而病人在醫管局的下一個普通科及/或特定專科門診覆診的診症名額將讓給其他有需要的病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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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醫生可根據臨床需要轉介病人回醫管局接受進一步治療/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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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計劃的病人可經私家醫生轉介,到指定的私營化驗所接受特定化驗服務,而X光檢查服務則仍然由醫管局提供,相關服務費用全免,而私家醫生可經計劃的電子平台或傳真得知化驗結果,以作跟進。如病人選擇的私家醫生因缺席而由其安排於計劃下的代診醫生診治,只要代診醫生的醫護機構獲得病人給予互通同意,該代診醫生亦可轉介病人到指定的私營化驗所接受特定化驗服務,X光檢查服務則由醫管局提供,相關服務費用全免,並可取覽其報告,或其他相關的病人的電子健康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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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病人是否已用盡計劃的每年十次資助診症額,均可就緊急醫療服務或本計劃範圍以外的醫療服務到門診/醫管局就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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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計劃的私家醫生將根據個別病人的臨床情況,及其所獲轉介之特定門診處方計劃「特定藥物名單」內涵蓋的藥物,及/或為其治理偶發性疾病,提供最多三天的藥物,而病人無需支付額外費用。除上述的情況以外,私家醫生可在病人同意下處方其他藥物,並收取相關的額外費用。
(如欲了解計劃表列藥物的詳情,病人可以參考載於計劃的附表小冊子之附表二- 「特定藥物名單」。)
以現時計劃下病情穩定的慢性疾病病人而言,他們可繼續取得目前正服用的慢性疾病藥物。病人須注意,私家醫生提供的藥物可能採購自不同的供應商,或購入不同生產批次的藥物,因而藥物包裝或會有所改變。病人如對醫生處方的藥物有任何疑問,應向私家醫生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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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計劃的病人在每次就診後,會即時在私家醫生診所獲配治理其慢性疾病病情及偶發性疾病的藥物,不須另行到醫管局藥房配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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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私家醫生可視乎個別病人的臨床情況及在病人同意之下,向病人處方適當數量的藥物,例如根據衞生署基層醫療統籌處編制的《香港高血壓參考概覽》之建議,向病人處方最多十二個星期的高血壓藥物。至於治理偶發性疾病方面,私家醫生可提供最多三天的藥物,而病人無需支付額外費用。如病人有特別需要,請向私家醫生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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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供更方便及有彈性的選擇給門診協作病人,由2024年3月22日起,病人可接受由醫院管理局指定的私營化驗所提供的化驗及檢查服務,包括血液、尿液及痰液的化驗,以及心電圖檢查服務,而X光服務則會由醫院管理局繼續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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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醫生會提供轉介便條給病人,轉介便條會清楚列明指定私營化驗所各個服務點的地址、開放時間及聯絡電話,病人可根據這些資料,自行致電預約接受計劃指定的化驗服務。每名私家醫生的診所均按預設程式,獲隨機分配指定的私營化驗所。
轉介便條亦會列出私家醫生建議的化驗及檢查日期,病人可根據此日期選擇合適的時間接受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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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無需為計劃特定的化驗和檢查服務支付費用。
如病人想接受計劃以外的化驗及檢查服務,可選擇自費接受該服務,並不會獲得醫管局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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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善用公帑及化驗服務質素,醫管局按既定程序透過公開招標採購公私營協作化驗服務,並確保服務提供者須達到相關質素認證要求。每名「門診協作」私家醫生的診所,均按預設程式,獲隨機分配一間化驗服務提供者,指定為其負責的「門診協作」病人使用。病人使用「門診協作」計劃涵蓋的化驗服務,無需繳費。假如醫生或病人選擇計劃以外的其他化驗或檢查服務,病人需自行承擔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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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私家醫生於同日只可為每名病人安排一次的化驗服務及/或心電圖檢查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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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安排下,病人需要到指定的私營化驗所接受計劃特定的化驗及檢查服務。而其他醫管局服務(如緊急醫療服務或其他門診服務等)跟往常一樣不受新安排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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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須攜帶香港身份證正本和轉介便條接受化驗檢查服務。私營化驗所會以智能身份證或一次性密碼登記病人的到診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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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驗的處理時間會因化驗及檢查項目和進行化驗的私營化驗所而異,一般而言,私營化驗所會在化驗或檢查一星期內以電子方式上傳報告至醫健通,供醫生隨時查閱。
如病人選擇的私家醫生因缺席而由其安排於計劃下的代診醫生診治,只要代診醫生的醫護機構獲得病人給予互通同意,亦可取覽其報告,或其他相關的病人的電子健康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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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驗及檢查結果會以電子方式直接上傳至醫健通,醫管局醫生能透過醫健通查閱結果報告,為病人適時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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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可以登入並使用醫健通的手機應用程式,查閲已經上載至醫健通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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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營化驗所會在出現緊急或異常的化驗及檢查結果時,私營化驗所會透過醫生在轉介時提供的電話號碼聯絡通知醫生進行跟進。
醫生所提供的電話號碼僅供私營化驗所作緊急聯絡之用,並不會於病人檢驗轉介便條上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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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過往紀錄,「門診協作」病人平均每年只需接受一至兩次化驗服務。目前提供服務的兩間指定化驗所,在港、九、新界地區港均提供多個服務地點,病人可配合日常活動安排,自行選擇合適的時間和服務地點,更加靈活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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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居於長洲、坪洲及梅窩等主要依賴渡輪服務的離島居民,亦需前往市區(灣仔)接受化驗服務。至於東涌則有鐵路及其他路面公共交通接駁,相信病人可以配合日常活動安排,選擇港、九、新界其他的合適服務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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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每次就診後,醫生會透過「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記錄病人的診治資料。為加強溝通,病人每次就診使用名額,名額被更新或於年度重設後,會收到醫管局發出的通知。醫管局建議病人選用手機短訊方式,方便即時收取有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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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病人可以得到持續治理,令私家醫生可透過電子系統查閱病人於醫管局的病歷,參加本計劃的病人需同時參加「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有關申請參加互通系統的詳情,請瀏覽
www.ehealth.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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